致:各投標單位
現對工程運維中心青口三峽光伏電站防雷接地檢測服務項目招標文件中內容做出如下澄清更正,請各投標人以此為準:
原內容為:
5.投標人應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甲級),現場檢測人員,均須持有防雷檢測資格證書并提供保險證明(請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現調整為:
5.投標人應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甲級),現場檢測人員均須持有相關能力考核合格證或資格證(請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招標文件及其他內容無變化,特此澄清更正。
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